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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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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鞏固2010—2012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工作成效的基礎上,通過三年的努力,到2015年年底,實現全民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法制意識及交通文明意識明顯增強,影響通行秩序及道路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因交通陋習和不文明交通行為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的階段性目標。 ——文明交通創建工作機制健全!罢鲗、部門聯動、行業盡責、社會協同、全民參與”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文明交通公益宣傳、文明交通志愿服務、交通違法監督制約等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 ——公民文明交通素養進一步提高。文明交通宣傳教育體系逐步健全,交通安全文化產品不斷豐富,公民文明交通意識進一步提高,文明交通道德判斷力和榮譽感進一步增強,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定義務更加自覺,守法、文明出行道德規范和良好風尚基本形成。 ——道路通行秩序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不禮讓斑馬線、開車打手機,非機動車、行人不遵守交通信號、行人翻越護欄等交通陋習明顯減少;公路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疲勞駕駛、公路貨運車輛超載超限運輸,高速公路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占用應急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農村道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違法載人、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微型面包車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道路通行秩序進一步改善。 ——道路交通事故進一步下降。因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不按規定讓行、超載超限運輸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明顯減少,群眾交通出行安全感明顯增強。 ——出行環境進一步改善。交通安全和管理設施進一步完善,出行環境更加便捷、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治理,道路交通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相關部門管理水平和執法水平進一步提高。 其總體目標是,力爭通過努力,增強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使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執法更加規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學,交通秩序明顯改善,文明交通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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